公孙龙的理论,揭示了语言逻辑中一些根本的规律,也揭示了人和逻辑之间的一些根本关系。先秦诸子没有谁直接说过人是处于概念之中这个命题(物莫非指),但公孙龙接着又说而指非指,前面说所谓的物就是概念,后一句接着说概念并非概念所表达的(物),看起来仿佛自相矛盾,王阳明的思想和这个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妙,区别在于阳明的目的是要人打破概念世界的遮蔽,看到真实,而公孙龙则完全跑向语言逻辑里了,变得很诡异。

公孙龙提出了一个超越事物的共名存在,譬如白雪,白纸,白马,都有一个白,但是这三种落实到具体事物中的白又不同,而从中抽象出来的白是一致的,这叫不定之白,叫离也者天下独而正。但这个不定之白,依然是名称,还是对应着一个实存,也就是白这个名称对应着一个白的性质,依然是名实关系,换句话,白之名和白之实这对名实关系,是独而正的,名实关系是贯穿公孙龙思想的一个钥匙。

命名有四级,所以名实关系也有四级,第一级是事物的特性或特质,譬如,黑白,方圆,长短,坚软,清浊,愚智;第二级是事物的朴素类别,譬如,狗,牛,花,石,山,海,人;第三类是事物分化的类别,譬如,苹果,香蕉,橘子,泰山,嵩山,越野车,商务轿车,凉茶,可乐,手提电脑,台式电脑,白马,白石;第四级是具体事物的差别化名称,譬如,王老吉,力士,大白兔,格力,奔驰,百威,健力士,劳斯莱斯。第一级名称是后面三级命名的根据,在公孙龙的理论体系里,这一级的名称就是事物的特质或特性,它是独立于事物而存在的,是独而正的,每一级的名称都对应着一个实者,也就是说,每一级都存在着名实关系。人们不仅身处真实世界中,也身处名称世界中,名称代表真实,但名称不是真实,人很容易有种错觉,名称就是真实,譬如我说,请给我一个苹果,在听者心里苹果就是真实,你不会质疑它在名实关系上的合法性,从交流的意义上的确无需质疑词语名称的名实合法性,但是,久而久之,人却很容易因此产生执取和错觉。成功的商业就利用了这点,譬如,当我说,给我来一瓶百威,听者丝毫不质疑这句话的真实性,百威这个品牌名称就是啤酒这个类别,百威就代表黄色酒液和白色泡沫,以及淡淡的麦芽清香。人处于真实的世界,也处于名称的世界,或说,处于“名实关系的世界”,凡是客观实存者就有名,有名就有名实关系,而名实关系又有四种层级的指向,有些名实关系是几乎不会变化的,譬如坚之名和坚之实,这种名实关系是不变的。有些名实关系就会变化,譬如车之名和车之实会发生变化,因为车会衍生出马车,汽车,火车,轿车,货车,跑车,赛车,高档轿车,低档轿车等等,相应的,车之实也发生改变了。对于一般的人而言,名称就是事实,在交流上如此,在思维上如此,在实际认知上亦如此,或者说,对于一般的人而言,事实存在于名称中,存在于概念中,同时下意识的也把名称当成了事实,这是一种错觉,是一种上瘾症。日常中,你当然无须去质疑在心智中名称代表事实的合法性,不然人们无法交流,甚至,你也无须去否定名称就是事实,因为,名称就是事实,这在日常中也常常是一种事实,这是俗人之常情。然而,名称却不等于就是事实,当我们习惯了一个名称代表一个事实的时候,逐渐的,下意识就会把二者等同为一。试着反省下,当我们思考时,或者做出一个判断、取舍时,心里是不是流淌过一些字词,一些句子,以及一些画面,伴随着身心会有一些感受,然后才有一些反应,在这里,重点是,当我们审视当下的事物时,内在的心理活动居然体现为一连串的词语和句子,正因为这样,所以调动认知便成了可能。

道德经开篇是如何说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其实也是在从名实的角度去看问题,但是很遗憾,好像还没人从这个角度去看。可见,名实论是先秦诸子普遍的一种思维方式。这个在诸子经典中都能找到依据,虽然是普遍的思维方式之一,但是得出的结论和导向却是不同的。象公孙龙的通变论,倾向于谈的是“分类”,坚白论谈的是“特性”,指物论谈的是“命名”,名实论则是贯穿其中的底层理论根据,白马非马则是一个综合性的案例,这几篇由此形成一个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