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很多人说,罗玉龙哪怕是甩锅债务,也没选择破产清算,因此认为他还是有担当的。认为再怎么样也比跑路高尚。

然而,以他黑到手的那点资本以及他在国外那可怜的甚至没有的人脉和影响力,跑路跟自杀没区别。他这水平的如果真跑路了,第一得不到政治庇护可能会被引渡回来,第二没有在国外持续盈利的能力,怕不是以后得要饭吃。另外,根据《公司法》规定,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三年内,破产者是不得担任任何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而罗玉龙当初为了转移资产、甩锅债务,自己注册并担任的法人、老板、高管等职务的的公司有十几家,破产清算的话,那么就代表这些他担任法人、老板、高管的公司都要算一下账,然后去除其职务,这跟自断后路没区别了。

这第一条破产清算的门槛他就过不去,更遑论如果破产清算,他甩锅的那些债务都会变成他的实际债务,并且还会名誉破产,以他的个人人脉,如此做的话,之后想翻身就基本无望了,所以他怎么可能选择破产清算。

对这方面缺乏了解,确实容易被罗玉龙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