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是正义的本质和起源: 因为做非正义的事能得到利益,而遭受非正义对待会受到伤害,于是两者权衡之后,人们开始立法。因此,正义源自合法,其本质则是最好(做了坏事不受惩罚)与最坏(受了惩罚而无法报复)的折中,而这就等于否定了正义源自善,而是缺乏胆量和能力去做非正义(违法)的事,直到今天,法理还是以格劳孔的伦理学思路作为基础。 第二个问题是: 行使正义的原因是什么?两种情况:一是能得到利益,二是迫于无奈。如果一般人行使非正义后得不到惩罚,那就会一直行使非正义,否则周围人会取笑他是个傻瓜(尽管可能当着他面表面赞赏)。 第三个问题是: 行使非正义的比行使正义的日子过得好。这个命题的论证最有意思,即: 如果你把一个有名有利的人看做是正义的,就无法弄清楚他究竟是为正义而正义,还是为名利而正义了。所以如果你要分辨他是否正义,必须要先排除他身上的一切表象,只剩下正义本身,让他一贫如洗,但仍然坚守正义,安贫乐道。当那些坚守正义的人们遭受拷打折磨,被烧,被弄瞎眼睛,弄残身躯,遭受各种痛苦,你可以认出他们的正义,但人们同时也会从这种痛苦的现象中认识到,不该做一个正义的人。

再过 30 年,你会发现,这个世界虽然不是非黑即白的,但,很多事只不过是因利弊取舍的人在当时被利弊蒙蔽了生而固有的觉知而已。最终你会确定,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不会因为利弊取舍而转移。

举个直白的例子吧,身在职场,为了职位的争夺,给你的竞争对手下了绊子,最后你顺利上位,从职场而言,斗争是常态,胜利者就是正确的,从利弊来看,你做的明显是得利的,也是正确的。但从最根本的良知上、是非对错上来看呢?你认为是自己对了还是错了?

一个人,内心需要有良知的戒尺来规矩自己的内心和习性,哪怕很多时候很多事情不得已而为之,但内心也要有一个是非对错的根本判定,不然,失去了这个最根本的判定,人很容易迷失于权斗与术用中,而失其本心。

所以,无论利弊还是输赢,它都不能衡量根本的对错是非。

能写文章写材料、能说会道、会拍马屁,与实干兴邦也不矛盾啊,为啥要把这几个问题对立起来呢?

只是实干,却得不到应和、形不成圈子合力,单凭一己之力,很难兴邦啊。

有理想有技术,也要有手段。只有理想和技术,而没有推广技术、实现理想、拿下话语权的手段,那实干只能成为他人散播自身价值观的工具。自古无威而德天下者鲜。能通过话术、文章、拍马屁等各种手段,去搭建出更有利于自己实干以兴邦的平台,才是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