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首先,可以确认,这个当事人,是不存在敲诈问题的,因为这个当事人已经判决无罪释放,而且国家赔偿10万人民币。这已经从侧面证明了当事人本身不存在违法问题,既然当事人不存在违法问题。那么当事人被拘留251天,就存在违法问题。

其次,有点逻辑和分析能力的朋友应该看得出来了,在这个事件中,其实很多人都在围绕这个事件的末节去呐喊,完全忽略了主要的、重要的问题:华为是否干预了媒体,华为是否干预司法了。干预媒体可以理解,因为媒体本就是资本的奴仆。那么司法呢?如果存在这种可能,那么司法效力于公司,这个炸弹爆炸当量大了。所以,舆论应该借助华为事件,敲打司法。作为大国,司法出现腐败,首要被倒逼出场的,应该是司法部公安部或最高检,而华为问题只不过是个末节。

另外,华为说“不服你也可以告我”,这个话里透着一股子优越感与无耻。华为的法务团队连美国政府都敢告,法务团队之庞大、专业水平之高,非一般企业能比,让一个失业平民跟他玩儿法律?真滴无耻哈。

所以,平民百姓,唯一能够借势的,也就是自媒体和网络舆论手段了。我很反感那些打着美帝阴谋、国家大事来谴责当事人发动无论的群体,这实在不是什么国家大事,也不是什么美帝阴谋,这只是一桩劳资矛盾而已。

最后,我说一下华为的一个制度:华为规定,每到8年,签一份自愿离职书,然后再入职,算新员工。这种合同严格来说,是有法律依据的,但要注意,法律是动态的,立法有原则,并不是合法就合理。至少我认为,每8年买断工龄这算是非常反人性的制度。